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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管理法规、政策,草拟制定地方性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 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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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管理法规、政策,草拟制定地方性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 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行业统计和行业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房地产买卖、租赁、转让、抵押、赠与、交换、拍卖、继承、分割、析产)管理工作。 5、审查和发放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查处房地产市场的违纪违法行为。 6、负责全市危险房屋鉴定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城市住宅室内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房改政策、法规的研讨、审定及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城镇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房地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13、负责制定全市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管理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汉房产局是主管全市房地产行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与市房产局管理局合署办公。地处武汉市汉口高雄路166号。
务院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后,国土资源部2014年1月26日表示,在该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至此,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组建完毕。[1] 2014年5月7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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