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我国土地使用权形式有两种,分别是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
按存在形式 ①土地资源(农地、林地、牧地、城市用地和自然土地等); ②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等); ③矿物资源(固体矿物、液体矿物等); 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土地证,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不管是在什么地区,在依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都是可以提出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请求的。目前不少村户都没有土地使用证,对于此种没有获得使用权证类型的土地,若是遇到政府征收土地,是有可能会影响到是否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
土地使用证分为“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和商品房住房土地使用证。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 1.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 2.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3.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1.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 2.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土地使用证作用是什么: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很多种,土地使用证对于不动产来说非常重要,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不动产都是不完整的,所以土地使用证是不动产的必备品,土地使用证的申请流程非常简单,只要带好必要的资料到住房的国土资源局进行申请就可以。
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限于本单位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出租或抵押。必须遵守原出让合同有关规定使用土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其使用年限为出让年限减去原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的余期,而且可以依法进行再转让、出租和抵押。 土地所有权又称土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1、招标出让 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投某地段土地的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适用于开发性用地或者有较高技术性要求的建设用地。 2、拍卖出让 又称“竞投”,是指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所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3、挂牌出让 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4、协议出让 所谓的协议出让是指土地的出让方和受让方通过协商方式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般多用于工业以及政府为调整经济结构而给予优惠政策的项目。 五、土地出让年限到期如何处理? 按照《物权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出让合同中另有规定或城市规划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可以申请续期使用,但具体实施办法还未出台。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告诉我们土地使用权分为哪几种类型。实际上土地使用权只有两个类型,而且我们要知道其中之一的土地划拨使用权只能作为单位来使用,严禁私自转让;另外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需要订立严禁不可擅自更改的合同来转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76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608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