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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侵权赔偿范围一般是指财产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如果行为人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
民事赔偿范围即指责任人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有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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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医疗机构核实有关情况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相关延伸】 问:连带赔偿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答: 一、责任不同: 1、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也就说数人负同一债务,明示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 2、连带赔偿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体关系不同: 1、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还钱。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得对债务人中之一人或数人或其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一部之给付。连带债务未全部履行前,全体债务人仍负连带责任。 2、连带赔偿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三、成立条件不同: 连带清偿责任的成立条件:一是法律的规定;二是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所成立的连带清偿责任当事者的意思表示可以成立连带债务,即合同约定的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民法和商法所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 对于合伙债务,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此为一般规则。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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