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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拿不到劳动局是会帮忙的。 2、劳动局在受理投诉后会根据事实作出处理的,但投诉前要做好证据材料搜集,如合同,工资卡,值班记录(打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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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行,直接到劳动局投诉就行。 劳动部门收到举报和投诉如何处理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利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四、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八、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局怎么帮忙要工资的相关解答仅供参考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建议及时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不能,工伤事故属于劳动局的权利范围,找错部门了。伤者应当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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