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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泛收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几乎不可能。所以,就要...
参考如下法条搜集证据。 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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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关键是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章证据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如果婚姻一方出轨,另一方想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的话,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对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2、物证: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等;3、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合亲密的录像、对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4、证人证言包括:对方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如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等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一、固定易失的外遇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交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的话,应该委托公部证部对此类证据进行固定处理。2、收集文字证据。婚姻一方在事件发生初期突然暴露外遇行为。由于他们的善意,他们可能会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以及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用人单位发现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和外遇行为时可能处理的决定性文件;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3、收集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谈判的视听证据的录音材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收集;婚姻一方和第三方在公共场所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的视频和照片,委托第三方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收集,更安全可靠,有独立的证据效力。只要不违法,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拍摄录制的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具有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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