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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占他人资金,数额大,拒不退还的可以判刑。...
违反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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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司法解释说,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属于刑法第410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条还规定了三种具体情形。 此外,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亩以上的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数量合计达到三十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等,司法解释都做出了具体解释。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价额达到六十万元以上的,司法解释说,应当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单位实施破坏林地资源犯罪的,司法解释则规定,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关定罪量刑标准执行。
加重处罚事由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而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特别重大损失,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它土地一百亩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它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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