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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想享受工伤的待遇,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那么职工因工死亡单位如何赔偿呢?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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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认。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有用人单位支付全部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201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456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1、《工伤认定书》/《确认意见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1)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门、急诊) (2)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住院); (3)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审核凭证(医疗费用以现金结算);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 4、因工死亡人员有明确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者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书; 5、待遇享受人在本市开立的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或存折。 6、委托他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用人单位申领无需提供); 7、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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