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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内取得的房产,房地产住宅局登记为单独所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A、婚前一方承租,婚...
1.若房子婚前购买,房产证上写一方单独所有,则该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若婚后购买,没有特殊情况,即便房产证上写单独所有,也认为是共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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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拥有的房屋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婚后父母买的房子,明确表示只给一方,属于一方。
如果这所房产为婚前由一方独自出资购买,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以下两种情况:一、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婚内取得的房产,房地产住宅局登记为单独所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婚前一方承租,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登记于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于一方名下,可以认定为按照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3、在婚姻家庭领域内,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是可以存在即便登记于一方单独所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前提是,并未登记于不动产所有权证书的一方,能够持有相关客观有效证据,证明之所以未登记为共同共有;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A、工资、奖金。B、生产、经营收益。C、知识产权收益。D、遗嘱或赠与合同之中所取得的财产,但有本法18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E、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
关于共有,(一)共有人应当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以取得法律直接保护。《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已明确了共有人应当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以法规的方式作为共有人的强行法律义务。《房屋共有权证》为房屋权属证书的一种,《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具体规定的共有权证书的申请程序及效力。即共有人可以通过申请取得共有权证,以昭示于天下,保护自己的权益。从法律角度,共有人一旦取得《房屋共有权证》,即取得了该房产的物权。(二)其他共有人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权益。《》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所以共有财产的夫妻一方作为抵押人因违反《》而侵犯另一方的权利,另一方共有人可以依据《婚姻法》向抵押人提起侵权赔偿之诉。综上所述,有关法律规定的需经共有人同意,该“共有人”指的是善意第三人根据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已登记确认的房地产权证书上的共有人,而非因婚姻或继承等关系取得房地产的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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