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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可以转让,但是转让需符合条件。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
可以转让,前提是经过车位所有权人的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小区的车位是列入公摊面积计算的,即不归任何单独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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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可以转让,但是转让需符合条件。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租赁物的使用地属于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几个问题的说明》第19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由此约定。
可以转让,前提是经过车位所有权人的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小区的车位是列入公摊面积计算的,即不归任何单独个人所有,而是归小区里所有业主共有。小区的地上车位及地下车位只可以出租,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如果是新车位,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租凭协议。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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