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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工单位应将使用派遣劳动者情况和派遣协议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负责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核对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
用人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与用人单位相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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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雇用工人但不使用工人,不招聘工人但使用工人的一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用人模式,其特征是劳动力的使用与管理以及关系相分离,劳动力的使用者同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直接对劳动者支付,劳务派遣过程中的经济关系只发生在劳动力的使用与派遣单位之间,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并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以提供劳务的方式将劳动者派遣到需求单位供其使用,承担需求单位的岗位任务,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使用单位建立劳务派遣经济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合同期限跟工资的支付如下: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现阶段,我国的劳务派遣单位数量日益增多,《劳动合同法》中明确细化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 二、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1.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中涉及的特别要求包括: (1)订立合同期限应在2年以上;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必备条款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 (11)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 (12)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实质上是一种临时性用工,法律规定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至少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为了避免劳动关系的短期化和就业不稳定给企业、劳动者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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