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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经济适用房申请要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
(2)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 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 2.2万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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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而且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群体设置了严格的限制条件: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根据当地相关政策确定。
经济适用室的最大特点是资金少,非常适合工资收入低、住宅困难的大众申请。满足以下经济适用室申请条件即可申请。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同时,应符合当地城市户口(1)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3)无住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房供应方家庭收入标准和房屋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购买经济适用住宅需要以下资料和流程:1、申请人持有本人和配偶身份证、户籍簿、结婚证明书,向户籍所在地区住宅管理局申请经济适用住宅购买登记手续,收到经济适用住宅申请审查表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宅申请审查表,准备必要的资料,向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宅证明手续后,向住宅管理局申请审查,由住宅管理局向市住宅管理局申请审查。申请人住房状况的核实由市住房管理局档案馆发行证明书3、市住房管理局按规定再审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评分后,在当地报纸、房地产联合信息网上公布。4、市住房管理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评价情况,批准购房申请,批准的同一批申请人通过公开抽签确定选房顺序。5、申请人持有批准的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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