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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19年度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佛人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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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包括五种,即医疗、工伤、失业、养老及生育,一般要求五种都要买,但是,佛山地区根据各个企业的不同情况,允许只购买其中一种或几种,如果全部购买的话,佛山市户籍与非户籍人员缴纳的标准和数额是一样的,当然,你交纳的工资基数不同,所支付的保费也不同,按最低标准交纳的话,个人承担的部分大概是183元。具体的计算标准,你可以进入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看看。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19年度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佛人社〔2018〕340号)和(佛人社〔2018〕333号),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5599元调整为6059元,单位缴费比例从4%下调至3.5%,个人缴费比例维持不变。 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从0.5%调整为1%。 三、以上调整从2019年1月起执行。
1、参保人缴费工资需根据本人上年度每月平均工资收入由用人单位负责如实申报。 2、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下称:省平工资)为6668元;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下称:全口径工资)5166元;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下称市平工资)为6059元。 3、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全口径工资的60%即5166×60%3100元;上限为省平工资的300%,即:6668×300%20004元。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统一为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599元计算。 5、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市平工资的75%,即:6059×75%4544元;上限为市平工资的300%,即:6059×300%18177元。 6、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720元,上限为市平工资的300%,即6059×300%18177元。 7、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市平工资的60%,即:6059×60%3635元;上限为市平工资的300%,即:6059×300%18177元。《社会保险法》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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