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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抚慰金根据当事人实际精神损失确定,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首先,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受害人对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及责任大小,可以根据过程程度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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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工伤不存在精神抚慰金之说。 2.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具有填补、抚慰、惩罚的功能。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的法律性质和功能不同,对工伤保险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3.你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单位按4级工伤待遇支付赔偿! 4.有什么疑问,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人社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从这可以看出,如果有伤残的,已经赔付了残疾赔偿金,则不应该有精神抚慰金。但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精神抚慰金是另一个赔偿项目,所以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一般适用《侵权责任法》同时判决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当然,也存在例外的是,如果伤残者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其存在主要过错的情形,法院可不考虑予以精神抚慰金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7号)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如果你说的十级伤残,二年的赔偿就包括在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其它以外的精神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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