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司解散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二、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三、注销登记;...
公司解散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二、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三、注销登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解散的程序: (一)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3、申报债权; 4、进行清算; 5、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无需进行清算。 1、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通知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办理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注销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公司注销登记完成后,公司公告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解散程序: 《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应当作出特别决议。 (2)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3)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5)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公司依法解散的流程如下: 1、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3、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解散; 4、债权人申报债权; 5、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清算方案确定后实施; 7、清算结束后,注销公司。 8、《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1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78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