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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注册商标未使用抗辩和合法来源抗辩两种。《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
只要这个商标不是驰名商标,那么公司就不能够注册的。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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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这个商标不是驰名商标,那么公司就不能够注册的。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经销商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商标法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即使没有侵权商品的制造行为,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仍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经销商可能免于赔偿。一种是经销商有合法来源证明自己不知道所经销商品侵犯他人商标权。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经销商没有侵权的主观故意,可以避免赔偿。二是先使用,即注册商标在授权前已经销售,即先销售。一般来说,经销商应履行一定的审核义务,是否有授权,是否有商标注册证,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核义务,至少可以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侵权意图。
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赔偿损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50万元以下的赔偿);注: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赠礼道歉。 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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