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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州镇的户口,只要是户口所在地的小学就可以。《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
我来给这位朋友解释一下户口归谁管这个问题,在我国,户籍管理归属公安系统。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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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办理条件有: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 2、集体户设立、落户 3、投靠亲属落户 4、投靠迁移户口 5、正式职工及其他人员落户 6、购买、受赠、继承、自建房落户 7、公民租赁公房申请落户 8、投资、经营、兴办实业人员落户 9、引进人才落户 10、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落户 11、退转军人落户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如果小孩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一方死亡的,子女一般随另一方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的权利。子女不履行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因此,后一方死亡的,如果另一方有负担能力,子女一般由另一方抚养;另一方没有负担能力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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