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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
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案卷材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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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对检察院批准逮捕不服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七十四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第五百七十四条
批准逮捕的程序有: 1、如果是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作出逮捕这种强制措施的,那么就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的审查并且批准后,公安机关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2、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是由检察长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然后作出予以逮捕或者是不予以逮捕的决定。
检察院批捕时,刑事案件是处于侦查阶段,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诉阶段,然后再是审判阶段。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一阶段,检察院会对《起诉意见书》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调查核实其他证据,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侦查时,可以决定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除上述退回补充侦查,由侦查机关作出撤消案件处理的以外,检察院审查后,在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会有两种处理方式:1、对于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向人民法院起诉;2、对于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免除处罚的,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证据仍然不足的,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即不起诉。综上所述,对嫌疑人批捕是办案过程中采取的措施,主要防止其逃脱并更好的调查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是具体的执行机构,会将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而收监是对罪犯来说的,必须是判决书下来后,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公安机关将其送至服刑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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