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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 1、发起人拟定设立方案; 2、对拟出资的资产进行评估或审计; 3、签订发起人协议书; 4、制定公司章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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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起设立的程序: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程序是: (1)签订发起人协议。 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必须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并由全体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必须载明公司法要求载明的事项。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发起人分期缴纳出资的,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但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发起人一次缴纳出资的,应当一次缴纳全部股款;分期缴纳的,应当缴纳首期股款。 (3)组建公司机关。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的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应当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2、募集设立的程序: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 (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发起人办理募股审核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有关文件。 (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募股申请及有关文件进行审核,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4)认股人认股、缴纳股款。发起人募股后,社会公众即可认股。 (5)召开创立大会。公司发行的股款缴足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当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根据最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如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基本流程(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在发起时应该订立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股东协议书,以明确发起人在公司设立中的权利和义务。发起人首先要对拟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预测、确定设立公司的意向和组建法案,在此基础山上,二人以上的发起人应签订发起人决议或做成发起人会议决议。该协议或决议是明确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各自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在法律性质上被视为合伙协议。如果公司设立成功,该协议履行完毕,因设立所生的权利义务由公司承担;如果设立不成,如因设立对外负有债务,则应依设立协议由设立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经营的宗旨、项目、范围和生产规模、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以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盈余的分配和风险分担的原则等。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基本流程(二)草拟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一个必经程序。该章程主要是规范公司成立后股东之间、公司机构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和行为,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公司章程必须记载法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也可以记载法定的全部或部分相对必要记载事项,还可以在不违反强制性规范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记载一些发起人协商一致的任意事项。依我国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需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字盖章,报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后,才能正式生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基本流程(三)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方法》第22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去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要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审批。采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制,可以使公司的名称在公司申请设立登机前就具有了合法性和确定性。从而确保公司名称的质量和公司设立登记的顺利进行,也有效地避免了可能出现的公司名称不恰当、不规范、不合法状态下影响公司及时成立的状况,节省了设立者的时间和精力。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基本程序 一、前期准备 (一)思想准备,企业内部决策。 (二)组织准备,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三)拟订股改方案或公司组建方案 二、准备设立公司的有关文件 (一)聘请中介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与土地评估)及股份制咨询机构。 (二)与中介机构讨论确定企业股份制改制方案及资产重组方案。 (三)向市工商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四)资产评估(含土地使用权) (五)向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提出国有股权管理申请报告并获得批复。 (六)向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公司从事有关业务的申请并获得批复。 (七)请律师处理设立公司有关的法律事务,起草有关法律文件(包括发起人协议书、公司章程等) (八)签定发起人协议书。 (九)其他准备工作。 三、申请公司设立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具体由市政府体改办会同市工商局、财政局审查后,具备条件的,由市政府体改办制发批准文件。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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