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所列举的几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如下:1)虚假注册。虚假注册包括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发起人、...
1、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吊销营业执照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吊销营业执照的几种情况如下:1。虚假注册。虚假注册包括虚假注册资本、虚假材料、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等。这几乎是所有吊销营业执照类型的共同原因。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企业,以虚假注册或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都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二、超范围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经批准的项目,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三、无故不开业或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连续停业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了吊销营业执照的原因。四、企业逾期不参加年检手续。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总有一定数量的企业因各种因素未能参加年检。他们中的一些人因管理不善而倒闭,但没有依法注销登记;有的是司法行为失败导致年检失败;也有少数出于不良企图恶意逃避年检监管;监管实践表明,最大数量是由于企业具体工作人员的疏忽而错过年检截止时间造成的。五、其它情况。当然也有一些专业的公司,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在工作中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 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不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者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情节严重的; 6、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 7、仿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8、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我国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可归纳为以下主要方面:(1)虚假注册。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3)不申请注销。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就此规定外,其它企业登记规定皆允许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之由。(4)逃避年检。实践掌握的标准是,当一企业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时,即可以被吊销其营业执照。(5)滥用执照。执照本身原则上不得作为谋利的手段,任何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皆实质破坏执照颁发的秩序,皆有可能引发营业执照之吊销。(6)非法经营。具体又可分为两类情形:一为超越经营范围的越权经营;二为违反各类法律法规的经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475人已浏览
367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