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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刑法规定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处三...
招摇撞骗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权威及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是财产,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即招摇撞骗罪要求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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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行为人进行招摇撞骗的,如果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性或者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处其无罪或者是免除其处罚,但是如果只是进行诈骗,并没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实施犯罪行为的,就只会构成诈骗罪,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两罪看起来都属于诈骗,但是从我国《刑法》规定来看,招摇撞骗罪对行为对象、犯罪行为方式以及骗取的内容等方面上与诈骗罪都有不同程度上地差别。1、在行为对象和骗取内容上,招摇撞骗骗取的利益包括财产性利益也包括非财产性利益;诈骗罪的行为对象仅包括财物和财产性利益。比如说,招摇撞骗罪的行为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可以利用某种特定身份骗取某种政治待遇、某种荣誉,而诈骗罪不能。2、在行为方式上,招摇撞骗罪必须是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骗取利益;而诈骗罪并不限定于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骗取,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即可。3、如果骗取的财物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如达到20万元以上,从刑罚与罪行相统一的角度来说,应当择一重罪处罚,即处以诈骗罪。4、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应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这是我国《刑法》第279条第2款明确规定的,属于招摇撞骗罪的从重情节。这是因为冒充人民警察这样的特殊身份,给人民警察职业荣誉造成伤害,性质较为恶劣。实践中,不管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其实对构成招摇撞骗罪都是没有影响的。不过我们也要注意,按照《刑法》中关于本罪的量刑规定来看,若是行为人招摇撞骗是冒充的人民警察,则就会对其从重作出处罚。而在成立招摇撞骗罪的时候,如果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那通常是对行为人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5)犯罪目的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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