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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书。这是一个有用但不是必需的一个步骤,它能表达双方的诚意,并在以后的谈判中相互信任,以便节约时间和金钱。采取这种方式,卖主能使他准备...
公司收购的流程如下: 1、收购方与被收购方经过协商,签订收购意向书; 2、被收购方召开股东大会; 3、被收购方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时,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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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其他公司的方式有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 一、要约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本次收购依法应当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作出特别提示,并在取得批准后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二、协议收购的程序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流程是这样的:1、拟定收买的上市公司(壳公司)标准,初选壳对象; 2、聘请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3、股权转让双方经洽谈就壳公司股权收买、财物置换及员工安顿计划达成原则性意向并签署保密协议; 4、对壳公司及收买人的尽职调查; 5、收买方、壳公司完结财务报告审计; 6、完结对收买方拟置入财物、上市公司拟置出财物的评价; 7、断定收买及财物置换终究计划; 8、起草《股份转让协议》; 9、起草《财物置换协议》; 10、收买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经过收买及财物置换计划抉择; 11、出让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经过出让股份抉择; 12、出让方向结算公司提出拟转让股份查询及暂时保管请求。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程序有: 1、调查被收购公司的资产状况和企业信誉; 2、股东会议决议通过; 3、订立书面的收购协议; 4、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6、办理公司的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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