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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分居可以有你在外租房的租房合同,与家人往来的书信,在外邻居的证人证言,在当地居委会或派出所登记的外来人口信息等,都可以证明你们分居了。最...
在离婚案件中,能够证明夫妻分居事实的常见证据一般如下:一是分居协议。所谓分居协议,是男女双方就分居事实、分居期间的财产债务和子女抚养达成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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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起诉离婚分居怎么证明,通常情况下分居两年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夫妻分居的证明比较难,如果对方否认你们分居的事实,一般很难举证证明。可以提供同事、邻居的证人证言,来证明他们夫妻确实分居两年,如能证明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说明感情确已破裂了,人民法院据此一般会判决离婚。即使人民法院认为分居未满两年判决不准离婚,也可以在第一次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准许离婚的。实践中,以下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分居: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要是夫妻打算分居离婚的话,那就要满足法律中关于分居离婚的条件。不过此时起诉离婚怎么证明分居,这个问题难倒了很多离婚夫妻,其实可以从日常生活中收集相应的证据,就包括一方在外的租房合同、邻居的证词等等。若有需要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夫妻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必须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法院就不会采纳该主张。在分居离婚案件中,怎么证明分居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夫妻只有提出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分居,法院才会承认有分居事实。如果夫妻只是声称已经分居,但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来,法院就不会认定分居事实的存在。 实践中,以下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分居: (一)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二)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五)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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