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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这些:1。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买这...
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共同对外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 2、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人共同对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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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共同对外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 2、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人共同对外所负债务,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但如果夫妻另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的约定的,则属于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不负偿还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这个规则确定了共债共签的规则。对于明显超出家庭生活需要的债务,如果只有一方向外界借钱,首先要看对方是否认可。如果不认可,需要债权人一方证明债务人夫妻共同受益,或者基于共同债务。如果不能证明,不能证明的后果由债权人承担,对方不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共同对外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 2、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人共同对外所负债务,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但如果夫妻另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的约定的,则属于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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