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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故意杀人罪为结果犯,故意杀人罪为犯罪准备。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准备是为犯罪准备的。 对于预备犯,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既遂犯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途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犯罪预备的处罚,必须要认定行为属于犯罪预备。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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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犯罪准备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惩罚的本质目的是通过惩罚犯罪实施者来威慑和预防犯罪。虽然犯罪准备尚未实施,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但对社会有明显的潜在危害。如果不停止和惩罚,无疑最终会导致犯罪的实施,对社会造成重大损害。因此,中国刑法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预备犯也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是还没有正式的实行犯罪,犯罪预备和预备犯不是同一种概念二者之间有着巨大的区别,相对应的处罚也不同。根据我国《刑法》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对预备犯也应予以刑事处罚,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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