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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半离婚彩礼在一定情况下是要退的。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属于婚姻事实已经达成,法律支持不退还。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礼造成男方经济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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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可以要求以下三种情况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可以要求以下三种情况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3、婚前支付,支付人生活困难。
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属于婚姻事实已经达成,法律支持不退还。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礼造成男方经济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扩展资料:在我国男女结婚时是有很多习俗的,而传统的习俗之一是男方向女方赠送彩礼,而赠送彩礼的时候,是以男女双方结婚为前提条件的,彩礼的价值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在一般的情况下赠送的彩礼是属于女方个人的财产,彩礼一般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取得的,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而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当出现以下情形的时候,男方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1、男方向女方赠送彩礼后,女方没有和男方办理结婚登记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彩礼赠送的目的。 2、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出现这种情况时,女方没有尽夫妻之间的义务。 3、男方向女方赠送彩礼后,造成男方家庭出现生活困难的,如果双方离婚的,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通过上诉的分析,如果男女双方确实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并且男女双方有共同生活的,女方也尽了夫妻义务的,男方给付的彩礼是属于女方个人婚前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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