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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按照下列程序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
企业破产后,其剩余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债务偿还: 1、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 3、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及经济补偿金; 4、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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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时的财务清算: 清算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实务企业清算所得税的处理方法:《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我国境外,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企业发生合并、分立业务不符合特殊处理条件的,被合并、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照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因股东身份不同分回剩余财产的所得税处理不同。清算企业股东为居民企业的,其所得剩余资产的金额,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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