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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七条规定:后,一方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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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使探望权的注意事项行使探望权有一些注意事项是大家必须了解的,比如: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才能计算出抚养费的数额。在抚养费数额上面,我国法律中也是没有作出统一的标准规定,毕竟情况不一样,就会导致需要支付的抚养费不同。如果统一进行了规定,势必就会造成不公平的情况出现。
1、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所以法院没必要征求你的意见。 2、根据上面《意见》的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根据该规定,你自行计算就可以了。给付方式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按月/年来给,但是一般是由不抚养小孩的一方直接给抚养小孩的一方,不通过法院给。如果通过法院给,那是强制执行的方式了。读书的费用包含在抚养费里面了。 3、如果是打官司的话,抚养费是按第2点的比例给付的,这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遵循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则由双方协商给付的金额,不再按第2点的规定支付。若离婚后你母亲的生活难以维继,那么可以请求你父亲按月给付生活费,这个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 4、最后,我所说的上述这些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起诉你父亲取得,否则你觉得还有什么机构能帮你处理这些事情?起诉的方式是:写好起诉状,收集好证据后,到你父亲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提交诉状,法院在收到诉状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诉讼费是按比例收取,如果没有可以先申请缓交,等诉讼结束后再由败诉的人补交或是平均分摊。如果是起诉离婚的,由你母亲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他们已经离婚的,若是提起抚养费诉讼,那么应由你们姐弟两个作原告,你父亲作被告;若是提起扶养费诉讼,那么应由你母亲作原告。综上所述,离婚抚养费交给法院一般法院是不会接受的,因为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每月都交到法院由法院再转交给当事人是很费时间的。因此,通常由当事人直接给对方即可,如果没有收到足额的抚养费当事人还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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