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离婚调解是处理婚姻纠纷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 2、离婚调解分为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人民法院对离婚纠纷的调解(离婚诉讼中...
1、离婚调解是处理婚姻纠纷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 2、离婚调解分为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人民法院对离婚纠纷的调解(离婚诉讼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法院调解离婚程序中调解的开始法院调解离婚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二)、法院调解离婚程序中调解的进行法院调解离婚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三)、法院调解离婚程序中调解的结束法院调解离婚程序中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一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而不能久调不决,这是不合适的。在我国受理这类案件时,法院一般都较为慎重处理。而开庭前会进行调解处理,调解时就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说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引导。向对方说明这类事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如当事人能够认同的,法院予以终止审理,双方调解成功。
法院离婚调解程序:(1)法院调解程序中调解的开始。无论适用于哪个程序,哪个阶段,其开始都包括两种方式:一是从当事人申请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按照职权调解开始。现阶段法官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说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做法,告知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以简单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出庭,为调解做好准备。(二)法院调解程序中的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可以由合议庭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的一名法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法官主持。调解开始后,法官应认真听取双方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明确是非,明确各自的责任。然后,有针对性地向双方阐明相关政策法律,引导双方协商具体纠纷。在协商过程中,法官可以提出建议,供双方参考,但不能强迫双方接受建议。双方或单方也可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字。(3)法院调解程序中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第一,由于调解失败,调解协议没有达成。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调解协议。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不得长期调整,这是不合适的。
(一)、法院调解离婚程序中调解的开始法院调解离婚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 (二)、法院调解离婚程序中调解的进行法院调解离婚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三)、法院调解离婚程序中调解的结束法院调解离婚程序中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一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而不能久调不决,这是不合适的。在我国受理这类案件时,法院一般都较为慎重处理。而开庭前会进行调解处理,调解时就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说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引导。向对方说明这类事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如当事人能够认同的,法院予以终止审理,双方调解成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