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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要缴社会抚养费。 (一)婚外生子 社会抚养费最高达25万以上 在《规定》所列举的几种违法生育行为中,婚外生子,社会抚养费最高。 据介...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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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费用标准都是省,直辖市,自治区来确定,每个地方规定不同。以下是福建省有关规定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予征收;(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三)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多生育的子女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按一个子女数计算。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婚生育不征收社会抚养费《条例》明确界定征收对象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的公民;对符合政策规定,但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的,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什么叫“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呢?指的是未婚妈妈、未到婚龄就生子、同居但未领结婚证生子等情况。虽然《条例》尚在公开征询意见期,但网友普遍认为,《条例》体现了遏制“罚款”,鼓励生育的趋势。相关知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相关规定:一、收费封顶计征标准3倍以下《条例》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一般以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基数。多地还规定,收入超过基数部分也要乘以一定的倍数来交钱。这意味着许多经济收入不错的人需要交很高的费用。可以说,新规大大地缩小了罚款的尺度。二、明确“人均收入”为基准20日,国务院法制办就《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公民,生育二孩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上年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我国现在执行的是于2002年9月开始施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根据现行《办法》,社会抚养费一般以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基数,再乘以系数来征收。而对于高收入人群,多地还规定,收入超过部分也要乘以一定的倍数来交钱。目前全国各地标准差异较大,例如,对于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北京按照年人均纯收入的3到10倍征收;河南省的规定是3倍;山东省的规定是3至4倍。国家卫计委发言人毛群安说,本次《条例》送审稿就此明确了统一的征收标准,把额度限定最高为3倍,解决了此前征收标准不统一、征收情形不一致等问题。同时《条例》送审稿中还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
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行为是在2009年发生的,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同样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如果当事人拒绝缴纳的,作出征收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无需起诉。现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也相继作出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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