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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类犯罪不属于过失犯罪,但是过失类型的罪名。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失职罪没有单独的一项罪名,而是在《刑法》分则罪名中的一个分类,包括...
过失犯罪没有犯罪中止。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而过失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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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疏忽大意的过失 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2、它的两个特点: (1)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应当预见,即有预见的义务。法律只对有可能预见的人提出预见的义务。 (2)行为人因就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 (二)过于自信的过失 1、过于自信过失的定义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2、它的两个特点: (1)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对危害结果的预见,包括预见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危害结果。 (2)行为人轻信自己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 疏忽大意的过失事先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所以又称无认识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事先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有所预见,故又称有认识的过失。
过失犯罪不存在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一般只有在造成了严重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才会认定为犯罪,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过失犯罪中并没有适用犯罪中止的空间。 《刑法》第十五条 《刑法》第二十四条
失职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致使单位或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行为。失职也可以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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