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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五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
丢了土地使用证可以补。补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补办申请;等待有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后,报告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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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个人已购住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则由土地使用权人向原土地登记发证机关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报失,原土地登记机关审核后将会出具遗失公告,由土地使用权人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遗失,公告期限为2个月。公告期满后按国有土地使用变更登记的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补房屋土地证费用70元/证,含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本,证后附图成图资料费50元/张。一般情况下补办土地使用证的费用不会超过两百元,具体的金额一般都是上述的标准,不过在不同的地区补办的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
1、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2、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3、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处理期限从国土资源局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以内。
1.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2十七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房屋受权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申明后,可以申请补发。2.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3.所以土地证丢了是可以进行补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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