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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暂住证是以派出所为单位核发的,因此,要办理暂住证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即可。暂住登记目前还没有联网,在外地公安局查不到。二、办理了暂住证,就...
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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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即居住证,根据相关条例,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临时身份证能办理暂住证。临时身份证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限是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临时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公民可凭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办理居住证。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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