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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的两种方式是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行使债务人对对对方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依法要求法院撤销债务...
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而危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设定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债权人债券会因为债务人有时财产的不当而减少,往往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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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保全的概念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二、合同保全的两种方式合同保全的两种方式分别是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财产,从而实现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1、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在行使第三者享有的过期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者的债权。2、撤销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撤销债权人危害债权行为的权利。按照合同保全原则,无论债务人是否实施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处理财产,这种行为直接危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就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代位权和拆迁权共同构成债权保全体系。
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债权人有了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项权利,就可以用来保全债务人的总财产,增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以达到实现其合同债权的目的。 1.债权人代位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项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债权人撤销权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1、合同担保没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 2、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合同保全则完全是由法律的规定产生的。 3、合同担保较之合同保全而言,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像担保权人那样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合同担保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合同保全不一定以此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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