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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听证是《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之一。行政复议听证一般是指行政复议机关负责办理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的...
二者的区别在于,听证是行政机关做出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意见,听证属于行政复议吗而复议则是对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满已经做出的决定,依法向法定的机关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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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行政复议听证问题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1.需要经过听证程序的是:两万元的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2.复议机关的确定与复议对象(被申请人)相关.弄清了被申请人就可以确定复议机关,不复杂的. 首先,在这个案件里,共有三个独立的行政行为(罚款、吊销、拘留); 若分别对三个行政行为不服,分别提起行政复议,则被申请人分别为市文化局和市公安局(对罚款不服)、市东区工商局(对吊销不服)、市东区公安局(对拘留不服),则复议机关分别是市政府、区政府或是工商局、区政府或市公安局. 但是问题中,包某不服上述所有的行政行为,理论上,最好有个共同的复议机关来审理此案,但依据复议法,对此种情形尚没有规定共同复议机关,所以仍只能分别提起,分别是不同的复议机关管辖.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⒈法定依职权的听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行政单位应当主动举行听证,如《价格法》中关于公益事业的涨价必须举行听证的规定。 ⒉行政单位认为需要举行听证的。行政单位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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