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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口头婚前财产协议的吗

2021-06-03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口头的婚前财产协议是有效的。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结婚前进行财产协议商定都是通过书面的形式,这样在后期即使出现经济上的纠纷,也有证据和凭证。如果是进行的口头婚前财产协议的话,满足以下两点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一就是双方对这份口头婚前财产协议没有争议,认可这份协议书的效力,第二就是口头协议也需要能有证明,且夫妻双方一直在根据协议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下面来看一下婚前财产协议的其他有关规定,如果有以下的情况,那么在夫妻关系还有效的期间,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1、双方由工作获得的工资,福利奖金等;2、由自身劳动生产经营所取得的收益;3、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比如说专利费等;4、从其他人那边继承过来或者受别人馈赠得到的财产;5、其他的共有财产。对于以上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双方都有使用和管理的权利。如果符合以下情况的任意一种,那么财产是属于夫妻中的一方的,另一方没有使用和管理的权利:1、结婚前就属于一方的财产;2、夫妻中的一个因为身体受到创伤,比如工伤,获得的医疗补偿和残疾人补助等;3、在接受别人遗产的时候或者馈赠的时候,明确说明只是属于某一个人,那么另一个人对这部分财产也是没有处置权的;4、夫妻中一人的私人生活用品;5、其他的属于其中某一人的生活用品。原则上,我国的法律是保障个人的婚前财产在婚后归个人所有,但是也是支持在婚后,夫妻双方在自愿无异议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财产归为夫妻双方所有。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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