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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适用于湖南省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
湖北省2019年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45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78元。1、残疾赔偿=被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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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三项交强险只承担1万,超出的部分由肇事方和你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2、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的等,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之内承担赔偿,超出部分,有肇事方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3、残疾赔偿金是根据伤者的具体情况计算的,应当按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的标准来计算赔偿金的问题,这个问题很关键,直接影响伤者得到的赔偿金额的具体数据。
2019年湖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45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78元。1、伤残赔偿金=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60岁以下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伤残辅助器具费用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收费标准计算。如果伤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参照辅助器具调配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收费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调配机构的意见确定。3、葬礼费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葬礼费用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6个月总额计算。4、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被起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度消费支出×抚养年数。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赡养人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或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额。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疗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发行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据,根据病历诊断证明书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金额由一审法庭讨论结束前实际发生的金额决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形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实际发生后可另行起诉。但是,根据医疗证明书和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和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起赔偿。7、错误的劳动费=错误的月收入×错误的劳动时间。错误的劳动费由受害者的错误时间和收入状况决定。错误的工作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发行的证明书确定。受害者因残疾继续错误的情况下,错误的时间可以计算到剩馀日期的前一天。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但医疗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决定的。如果护理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的意见,可以参考确定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立能力为止。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是,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75岁以上的人,按5年计算。10.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湖北省2019年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45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78元。1、残疾赔偿=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残疾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等级,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20年。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也就是说,60岁以下城镇居民的伤残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二、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于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有有特殊需要的,可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制造机构的意见确定。3、丧葬费=上一年度被诉法院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丧葬费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按六个月总额计算。4、被抚养人生活费=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抚养年限。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和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民币/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医疗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金额根据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的实际金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是,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赔偿。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者因伤致残继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八、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人,但医疗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确定。护理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9、死亡赔偿=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死亡赔偿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停车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依据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实际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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