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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
关于公司解散的问题,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并且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时,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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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要求解散公司的条件如下: 1、申请股东必须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的表决权; 2、公司经营管理必须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三、股东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方式为: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且需要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可能损害股东权益,而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的。 公司解散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组,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 2、通知债权人;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一、新公司法修定以后,增加了小股东公司解散请求权,是公司小股东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准司法救济权利。小股东行使公司解散请求权,其前题是: (1)公司严重亏损, (2)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 (3)向法院提起。公司解散是基于公司丧失经营资格,有强制解散与自愿解散之分,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由全体股东依特别多数形成股东会形成决议予以解散,这是股东自愿解散。强制解散是公司出现法定事由时,股东诉求通过司法裁决解散公司,这一规定是新修订公司法明确作出的重要制度,对改变原来对于公司司法解散表现出退缩加谨慎的态度的转变的回归现实,更是保护小股东的一项创举。 二、解决方法: 1、以法定代表人名义召开股东会(通常公司章程是规定法定代表人有权召开的)审议注销议案。 2、以可以保留的书面方式凭证向对方送达,如特快专递(觉得自己办得不稳妥公证也可以) 3、对方不到时,审议议案通过注销吧(还要看章程注销决议的通过条件,不符合的还是麻烦), 4、如果第三所述假设存在不能注销的话,就起诉清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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