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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追尾属于后方车辆的全部责任,但具体问题也要具体分析,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分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后车撞上前车造成的追尾...
1.一般追尾属于后方车辆全责,不过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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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车的责任,车辆发生追尾事故,是由后车负责赔偿,原因是两辆车之间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在日常行车当中,要保持车辆行车距离,避免出现意外或紧急刹车时,由于速度的原因停不住车。去除在道路上行驶,一定要和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留够充分的刹车距离。
一、一般情况下,责任可以这样划分:1、前车正常行使,后车追尾,应是后车驾驶人全责;2、如果后车正常行使、前车突然刹车或拐弯造成后车追尾:前车驾驶人应负主要责任,后车驾驶人没能合理注意,应负次要责任。3、如果前、后车驾驶人都有过错、且过错大致相当:两车驾驶人应负同等责任。二、但具体责任认定,建议报警由交警做出认定,交警的责任认定更有效力,网友无法查看现场,根据提问者的描述做出的判断只能供网友参考。
报警后,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按责任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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