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的。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办理户籍投靠。同时,双方已经离婚,如果想对子女的户籍进行...
没有问题,结婚后,户口是否随迁是自愿的: 1,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以民政局的婚姻登记证书(结婚证)为准; 2,配偶申请当事人出国,只与当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网站的类似答复,你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解决户口的。受理条件是:(一)远郊区县结婚须满3年;(二)申请人为外省市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或”字前应该是漏掉了“农业户口”几字);(三)被投靠人系本市农业户口;(四)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孩子户籍随母。如果你有什么疑问,请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首先,必须明确说明一点,没有任何规定,在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这属于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强制要求和办理。其次,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再次,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户主没有这样的权利,按规定必须本人有接收户口地并且由本人办理迁移手续才可以迁移户口。离婚后,户口完全可以留在原地,没有规定需要迁走,也没有规定说再婚后就必须迁走。 公民迁移户口完全是自愿选择,任何人或者机构(包括公安和法院)都无权强制迁走户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0人已浏览
382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