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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起诉的法院不仅要考虑中国法律可以管辖的国内法院,还要考虑合同对方所在国的法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对在...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可以为: 1、合同签订地; 2、合同履行地; 3、诉讼标的物所在地; 4、可供扣押财务所在地; 5、代表机构住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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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可以为: 1、合同签订地; 2、合同履行地; 3、诉讼标的物所在地; 4、可供扣押财务所在地; 5、代表机构住所地; 6、可能管辖的外国法院。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可以为: 1、合同签订地; 2、合同履行地; 3、诉讼标的物所在地; 4、可供扣押财务所在地; 5、代表机构住所地; 6、可能管辖的外国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首先,看双方在合同中对交货延误和商品质量不合格是如何约定的,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 其次,如我方对香港公司所称的质量不合格的说法不认可的话,可与其交涉,不成,则依据合同中的纠纷解决条款---如约定仲裁则提起仲裁,否则,可向香港法院或九江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建议在涉外合同中对纠纷解决方式要有明确约定,最好约定通过仲裁来解决,不建议约定法院诉讼,因为法院判决在国外执行是非常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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