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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要约人已发出承诺通知,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的并已做准备工作; 2、要约人已确定承诺期限,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不得撤销情形】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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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销有例外情况,在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以及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种情况下,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法律上规定不得撤销的邀约有两种情形:一是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邀约不可撤销;二是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除此之外,只要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即可撤销要约,反之则不可。你们的要约应该是不能撤销的了。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的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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