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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基本条件大致且这些条件都必须满足,不可或缺。 1、公司的股票要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以及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如下: 1、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且其中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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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母公司必须实际控股子公司,占子公司51%以上的股份;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登记管辖:北京市企业集团登记统一由北京市工商局负责。 三、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和有关要求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四、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 1、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5、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有公司住所。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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