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受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我认为这里“因得不到救助...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具有上述1-3项及1-5项情况,为逃避法律追究而 逃跑即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2、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3、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 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三、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 亡的。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 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四、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汽车在绿化带旁将人撞死,而后逃逸,现在已经将其抓获,我们知道这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作为受害 者家属,我们想请教几个问题,请大家帮忙,先谢了! 1.刑事问题是由检察院起诉,但作为受害者家属我们如何表达我们的意见和要求?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 程序?在刑事审判时我们要不要委托律师参与?可以,形式附带民事诉讼 2.有迹象表明,司机可能故意撞人,如何将这方面的看法及材料递交法院(检察院)?现在在什么阶段?公安局,检察院? 3.如果我们对刑事审判结果不认同,可不可以再起诉?可以要求检察院抗诉 4.民事赔偿问题是与刑事问题同庭审理?还是另外开庭?一般是同时审理 5.民事问题起诉是与检察院刑事起诉同时进行,还是可以提前进行?一般是同案审理,刑事优于民事 起诉对象除了司机以外,是否可以对汽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可以 7.汽车是挂靠在一家工厂搞运输,是否可以将工厂一起起诉?起诉工厂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可以,提供挂靠证明 8.对方有提出谈判赔偿,如果这个赔偿达成,是不是对刑事量刑有影响?会有一定影响 9.委托律师时,律师的代理费是如何计算的?根据标的来计算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9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