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或者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
监察机关为防止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逃匿境外,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对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依法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不需要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协助。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字。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期限应当折抵刑期。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对其打击报复。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有关机关和单位协助的,其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予以协助。
监察机关依法行使监察权,主要职能是:(一)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二)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三)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察机关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7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1,3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