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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
交通肇事撞人后逃逸,应当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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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逃逸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构成交通事故的,可以作为加重量刑情节,交通事故后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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