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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案情来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
1、椎体结核手术却导致下肢瘫痪,不能排除医方在实施手术时存在重大技术事故以致损伤脊髓,但具体什么过失必须仔细分析病历方能清楚。这得靠精通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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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瘫痪属于一级工伤。可以获得的赔偿有: 1、伤残津贴: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每月发放,一直发到退休为止,退休后享受退休金。 2、生活护理费:按东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5元)的标准的百分之六十。另外的区分的是有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如果有,一般来讲,在东莞,缴费基数会比较低,现阶段主要是2408元,如果本人实际工资高于这数字,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
不需要。工伤只要一次性赔付后就结束了,不会一直赔付。工伤瘫痪需要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鉴定出肢瘫数和肌力等级后才能得出伤残等级,进而计算赔偿数。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条路可以选择,这就是协商调解、技术鉴定和诉讼。协商调解就是医患双方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并在有关中间机构的主持下根据损害事实和有关的规定对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相关的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具体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诉讼就是针对发生的医疗损害情况,由患者到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张由医疗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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