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贷款担保协议的保质期应为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贷款担保人有效期。 诉讼期限为三年,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同一债务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写有还款期限的借款,在还款期限到期后,向借款人要求。如果借款人还没有出钱,就必须让借款人重写借款;没有写还款期限的借款,有二十年的有效期。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0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