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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想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采取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但当事人一般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出。...
根据第四十一条规定,提出行政诉讼要符合必备的条件。起诉时,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说明起诉理由、事实和根据等。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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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人民法院,依法审查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作出判决,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根据《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行政案件。由此可见,诉讼的输赢是以事实为基础的。那么,当事人要想赢得诉讼,就要收集能够证明事实的证据。根据《行政诉讼法》,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3)视听资料;(4)电子数据(5)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上述证据经法院审查属实,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要打赢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非常重要,包括证人证言、电子数据证据、视听资料证据等。只要证据属实,就能胜诉。
预防行政诉讼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出发。第一,避免程序违法。修改后的《》对行政审批程序问题进一步严格了司法审查标准,第七十四条第一项明确规定“行政程序轻微违法,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也应判决确认违法。因此建议,行政机关应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立案、调查、告知、听证、时限、送达等法定程序要求,减少和避免因程序违法而败诉。第二,尽快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行政部门年度考核办法。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上升为法定诉讼义务,进一步强化了司法机关通过行政案件审判对行政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建议尽快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行政部门年度考核办法中的主要内容,提升出庭率,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一项常态工作,对树立法治政府的形象起到积极作用。第三,畅通行政诉讼与复议的衔接机制。建议行政复议机关充分发挥复议机关的监督纠错功能,解决行政复议中维持率高、纠错率低的问题,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第四,信息公开十分必要。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已成为近年来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中的一个重要增长点。因此建议,相关行政机关要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最大限度地满足和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符合公开条件的申请事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的公开;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畴或无法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主动沟通,依法履行告知释明等义务,取得申请人的理解;书面答复应当充分说明理由,做到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充分。另外,对于部分涉嫌滥用信息公开申请权的申请人,要进行严格审查,以兼顾维护法律严肃性和保障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
要提起行政诉讼,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注: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或单位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罚决定、拘留决定等等)抽象行为是指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法律、法令等。二、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三、注意诉讼时效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时效方面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项: 1、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是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此外,提起行政诉讼还要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即:原告主体要合格;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也可以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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