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业主不能随意改变住宅居住用途,改变住宅居住用途应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
关于住宅小区改建成经营性场所的行为,必须明确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它没有得到法律的授权。具体来说,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我国,对住宅使用性质的更改属于违法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变更住宅使用性质必须经过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方可实施。否则,擅自改变的住户或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房屋的用途并非完全无法调整。在现实生活中,房屋使用人在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方面存在不同的情况和原因。这些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首先,原本作为居民居住的住宅被转变为了用于商业运营或企业办公的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其次,部分工业制造企业将其原有的工业厂房改造成了用于各类商业活动的商业用房,如开设专业市场或从事酒店、旅游、娱乐业等经营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如果业主确实需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业主主同意,业主可以将房屋改为商品房开设公司。业主有权占有、使用、收入和处置其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业主行使的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或者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将住宅用房改为商品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业主不得随意改变住宅的居住用途,是业主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准则,也是业主必须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如果业主确实因生活需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在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前提下,还必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二者缺一不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5人已浏览
36人已浏览
401人已浏览
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