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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结婚证》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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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证或是离婚证丢失的,需要到核发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办。需要携带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簿、其他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3.但是,如果申请补领婚姻证件的当事人已办理过婚姻登记,但无档可查的,须提供两个证明人的书面材料和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才可以办理。
可以去民政部门开一个结婚证明。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采用,一种叫协议离婚;另外一种叫诉讼离婚。两种方式适用不同的条件,程序也不一样。一般而言,双方争议不大,建议尽量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进行,成本低廉、效率较高,但离婚协议对双方没有强制执行效力(协议本身原则上有效),离婚后较常见不履行协议的情况。若双方无法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俗称打官司)解决。
一般规定离婚需要资料:(简称五证)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证明、单位或街道出示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的丢失情况做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也可以到原办证机关申请补领《夫妻关系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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